学校要闻
本网讯(文/南瑞江)近日,由学校与市文旅局共同制定的十堰首个地方性旅游标准《十堰市景区型村庄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》发布,并于2023年7月6日开始实施。
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南瑞江副教授、黄爱琴副教授、郭磊副教授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标准制定。该标准是十堰首个地方性旅游标准,也是全省首个景区型村庄旅游标准。该地方标准的发布为创建景区型特色旅游村庄提供了依据,将有力助推十堰乡村旅游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。
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 邮编:442002 接待/接访电话:0719-8238177 (08:00-11:30,14:30-17:30)
昼夜值班电话:0719-8511110 传真:0719-8260748 版权所有: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鄂ICP备10014071-1号
鄂公网安备 42030302000204号